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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定紛止爭 奏響平安樂章

天山網訊 (記者童文艷 通訊員馮君偉報道)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進入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隨之而來的各類社會矛盾也日益凸顯、多發,成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因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並將其作為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實踐中,化解矛盾糾紛如同中醫看病,需要摸清脈象,切中要害,找準“病根”,隻有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得以維護,構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的目標才能實現。

未雨綢繆

將社會矛盾發現在初始,化解在基層,是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地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納入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系統工程,不斷提高決策規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2010年8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瞭《自治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意見(試行)》。自治區各地(州、市)和32個區直部門制定瞭規范性文件,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出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

阿克蘇地區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註重“以人為本”,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相統一。

拜城縣拜城鎮熱斯坦社區是個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從2011年開始。該社區堅持風險評估在前、為民服務在前、矛盾糾紛化解在前,通過模擬拆遷,排查出棚戶區改造影響社會穩定的政策銜接風險、抵制拆遷風險、過渡安置風險、改造回遷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提前介入化解,後期正式拆遷中,未發生一起上訪事件。

目前,阿克蘇地區各縣(市)已普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如阿克蘇市多浪河沿岸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及路網拓寬工程、阿瓦提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等21個重大項目和75個重大文體活動,都進行瞭風險評估,取得瞭良好效果。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2012年以後,新疆各地更頻繁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到各個重大工程中。2013年,自治區發改委出臺《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

同年,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針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風險識別評估,按照“預測走在事項立項前、預防走在矛盾發生前”的要求,重點對用工存在瑕疵、用工量大、工程款到位較差等風險隱患進行識別,並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當年年底,該區未發生一起群體性農民工討薪事件。

新疆各級政府建立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以來,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都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同時科學預測群眾的承受能力。這一機制在推進各項工作快速有效推進的同時,更收獲瞭民心。

創新機制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關鍵是時機。把更多的社會矛盾化解在“一把手”出面之前,變“事後處理”為“事前防范”、“事前排查”,方能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2011年3月,新疆各級黨委、政府將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黨政“一把手”工程,把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納入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領導幹部“一崗雙責”。

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郭永輝表示,構建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綜合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民法院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及時把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有力地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新疆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化解瞭大量人民內部矛盾和涉法涉訴糾紛。

記者瞭解到,僅2011年,全區法院共建立巡回審判站、巡回辦案聯絡點1489個,廣大法官深入基層調處矛盾糾紛9616次、17466件,構建瞭人民法院與司法局,各審判庭與各鄉鎮、街道、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相互銜接配合的三級聯動協作機制,訴調對接組織網絡在促進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群眾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

2013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保監局聯合印發瞭《關於建立涉及保險(放心保)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積極推進保險行業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

2013年,自治區綜治辦經過調研,向自治區領導呈送《關於推進新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研究意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截至2014年2月28日,全區調解處理817件醫療糾台中化糞池清理紛,調解成功率80%。

厚積薄發

當前,新疆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征地拆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領域的矛盾紛繁復雜,有的還相當尖銳,如果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後果不堪設想。這對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出瞭新挑戰。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加大普法宣傳和道德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在法律框架內正確認識和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2010年以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70餘萬件,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7萬餘件次。同時政法各部門開展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化解瞭一批疑難案件,有效防止瞭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13年,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86.94%,信訪總量、群體性事件以及“民轉刑”案件總數分別比2010年下降32.25%、31.05%、19.48%。

與此同時,新疆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群眾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調處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瞭一大批社會矛盾。2013年,新疆各族群眾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滿意度達88.69%,同比上升1.04個百台中抽水肥價格分點。各族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參與率持續提高,達86.68%,同比上升1.64個百分點。全區公眾總滿意度為88.01%,同比提高0.57個百分點,並穩步實現“四連升”。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平安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糾紛化解在第一線,確保各族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長治久安。

今天,一個充滿朝氣、自強自信、後發趕超、平安和諧的新疆正呈現在世人面前。 天山網訊 (記者童文艷 通訊員馮君偉報道)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進入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隨之而來的各類社會矛盾也日益凸顯、多發,成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因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並將其作為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實踐中,化解矛盾糾紛如同中醫看病,需要摸清脈象,切中要害,找準“病根”,隻有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得以維護,構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的目標才能實現。

未雨綢繆

將社會矛盾發現在初始,化解在基層,是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地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納入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系統工程,不斷提高決策規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2010年8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瞭《自治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意見(試行)》。自治區各地(州、市)和32個區直部門制定瞭規范性文件,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出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

阿克蘇地區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註重各軍營單位抽肥“以人為本”,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相統一。

拜城縣拜城鎮熱斯坦社區是個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從2011年開始。該社區堅持風險評估在前、為民服務在前、矛盾糾紛化解在前,通過模擬拆遷,排查出棚戶區改造影響社會穩定的政策銜接風險、抵制拆遷風險、過渡安置風險、改造回遷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提前介入化解,後期正式拆遷中,未發生一起上訪事件。

目前,阿克蘇地區各縣(市)已普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如阿克蘇市多浪河沿岸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及路網拓寬工程、阿瓦提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等21個重大項目和75個重大文體活動,都進行瞭風險評估,取得瞭良好效果。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2012年以後,新疆各地更頻繁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到各個重大工程中。2013年,自治區發改委出臺《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

同年,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針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風險識別評估,按照“預測走在事項立項前、預防走在矛盾發生前”的要求,重點對用工存在瑕疵、用工量大、工程款到位較差等風險隱患進行識別,並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當年年底,該區未發生一起群體性農民工討薪事件。

新疆各級政府建立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以來,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都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同時科學預測群眾的承受能力。這一機制在推進各項工作快速有效推進的同時,更收獲瞭民心。

創新機制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關鍵是時機。把更多的社會矛盾化解在“一把手”出面之前,變“事後處理”為“事前防范”、“事前排查”,方能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2011年3月,新疆各級黨委、政府將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黨政“一把手”工程,把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納入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領導幹部“一崗雙責”。

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郭永輝表示,構建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綜合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民法院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及時把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有力地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新疆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化解瞭大量人民內部矛盾和涉法涉訴糾紛。

記者瞭解到,僅2011年,全區法院共建立巡回審判站、巡回辦案聯絡點1489個,廣大法官深入基層調處矛盾糾紛9616次、17466件,構建瞭人民法院與司法局,各審判庭與各鄉鎮、街道、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相互銜接配合的三級聯動協作機制,訴調對接組織網絡在促進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群眾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

2013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保監局聯合印發瞭《關於建立涉及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積極推進保險行業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

2013年,自治區綜治辦經過調研,向自治區領導呈送《關於推進新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研究意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截至2014年2月28日,全區調解處理817件醫療糾紛,調解成功率80%。

厚積薄發

當前,新疆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征地拆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領域的矛盾紛繁復雜,有的還相當尖銳,如果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後果不堪設想。這對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出瞭新挑戰。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加大普法宣傳和道德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在法律框架內正確認識和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2010年以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70餘萬件,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7萬餘件次。同時政法各部門開展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化解瞭一批疑難案件,有效防止瞭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13年,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86.94%,信訪總量、群體性事件以及“民轉刑”案件總數分別比2010年下降32.25%、31.05%、19.48%。

與此同時,新疆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群眾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調處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瞭一大批社會矛盾。2013年,新疆各族群眾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滿意度達88.69%,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各族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參與率持續提高,達86.68%,同比上升1.64個百分點。全區公眾總滿意度為88.01%,同比提高0.57個百分點,並穩步實現“四連升”。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平安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糾紛化解在第一線,確保各族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長治久安。

今天,一個充滿朝氣、自強自信、後發趕超、平安和諧的新疆正呈現在世人面前。 天山網訊 (記者童文艷 通訊員馮君偉報道)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進入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隨之而來的各類社會矛盾也日益凸顯、多發,成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因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並將其作為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實踐中,化解矛盾糾紛如同中醫看病,需要摸清脈象,切中要害,找準“病根”,隻有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得以維護,構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的目標才能實現。

未雨綢繆

將社會矛盾發現在初始,化解在基層,是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地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納入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系統工程,不斷提高決策規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2010年8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瞭《自治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意見(試行)》。自治區各地(州、市)和32個區直部門制定瞭規范性文件,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出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

阿克蘇地區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註重“以人為本”,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相統一。

拜城縣拜城鎮熱斯坦社區是個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從2011年開始。該社區堅持風險評估在前、為民服務在前、矛盾糾紛化解在前,通過模擬拆遷,排查出棚戶區改造影響社會穩定的政策銜接風險、抵制拆遷風險、過渡安置風險、改造回遷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提前介入化解,後期正式拆遷中,未發生一起上訪事件。

目前,阿克蘇地區各縣(市)已普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如阿克蘇市多浪河沿岸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及路網拓寬工程、阿瓦提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等21個重大項目和75個重大文體活動,都進行瞭風險評估,取得瞭良好效果。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2012年以後,新疆各地更頻繁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到各個重大工程中。2013年,自治區發改委出臺《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

同年,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針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風險識別評估,按照“預測走在事項立項前、預防走在矛盾發生前”的要求,重點對用工存在瑕疵、用工量大、工程款到位較差等風險隱患進行識別,並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當年年底,該區未發生一起群體性農民工討薪事件。

新疆各級政府建立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以來,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都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同時科學預測群眾的承受能力。這一機制在推進各項工作快速有效推進的同時,更收獲瞭民心。

創新機制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關鍵是時機。把更多的社會矛盾化解在“一把手”出面之前,變“事後處理”為“事前防范”、“事前排查”,方能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2011年3月,新疆各級黨委、政府將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黨政“一把手”工程,把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納入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領導幹部“一崗雙責”。

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郭永輝表示,構建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綜合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民法院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及時把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有力地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新疆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化解瞭大量人民內部矛盾和涉法涉訴糾紛。

記者瞭解到,僅2011年,全區法院共建立巡回審判站、巡回辦案聯絡點1489個,廣大法官深入基層調處矛盾糾紛9616次、17466件,構建瞭人民法院與司法局,各審判庭與各鄉鎮、街道、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相互銜接配合的三級聯動協作機制,訴調對接組織網絡在促進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群眾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

2013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保監局聯合印發瞭《關於建立涉及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積極推進保險行業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

2013年,自治區綜治辦經過調研,向自治區領導呈送《關於推進新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研究意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截至2014年2月28日,全區調解處理817件醫療糾紛,調解成功率80%。

厚積薄發

當前,新疆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征地拆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領域的矛盾紛繁復雜,有的還相當尖銳,如果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後果不堪設想。這對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出瞭新挑戰。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加大普法宣傳和道德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在法律框架內正確認識和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2010年以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70餘萬件,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7萬餘件次。同時政法各部門開展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化解瞭一批疑難案件,有效防止瞭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13年,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86.94%,信訪總量、群體性事件以及“民轉刑”案件總數分別比2010年下降32.25%、31.05%、19.48%。

與此同時,新疆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群眾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調處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瞭一大批社會矛盾。2013年,新疆各族群眾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滿意度達88.69%,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各族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參與率持續提高,達86.68%,同比上升1.64個百分點。全區公眾總滿意度為88.01%,同比提高0.57個百分點,並穩步實現“四連升”。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平安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糾紛化解在第一線,確保各族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長治久安。

今天,一個充滿朝氣、自強自信、後發趕超、平安和諧的新疆正呈現在世人面前。 天山網訊 (記者童文艷 通訊員馮君偉報道)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進入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隨之而來的各類社會矛盾也日益凸顯、多發,成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因此,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並將其作為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安排部署。

實踐中,化解矛盾糾紛如同中醫看病,需要摸清脈象,切中要害,找準“病根”,隻有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得以維護,構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的目標才能實現。

未雨綢繆

將社會矛盾發現在初始,化解在基層,是各級政府的政治責任。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地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納入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系統工程,不斷提高決策規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2010年8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瞭《自治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意見(試行)》。自治區各地(州、市)和32個區直部門制定瞭規范性文件,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出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

阿克蘇地區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註重“以人為本”,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執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相統一。

拜城縣拜城鎮熱斯坦社區是個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從2011年開始。該社區堅持風險評估在前、為民服務在前、矛盾糾紛化解在前,通過模擬拆遷,排查出棚戶區改造影響社會穩定的政策銜接風險、抵制拆遷風險、過渡安置風險、改造回遷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提前介入化解,後期正式拆遷中,未發生一起上訪事件。

目前,阿克蘇地區各縣(市)已普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如阿克蘇市多浪河沿岸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及路網拓寬工程、阿瓦提縣安居富民工程建設等21個重大項目和75個重大文體活動,都進行瞭風險評估,取得瞭良好效果。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2012年以後,新疆各地更頻繁地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運用到各個重大工程中。2013年,自治區發改委出臺《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

同年,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針對農民工工資支付進行風險識別評估,按照“預測走在事項立項前、預防走在矛盾發生前”的要求,重點對用工存在瑕疵、用工量大、工程款到位較差等風險隱患進行識別,並采取相應防范措施。當年年底,該區未發生一起群體性農民工討薪事件。

新疆各級政府建立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以來,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都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同時科學預測群眾的承受能力。這一機制在推進各項工作快速有效推進的同時,更收獲瞭民心。

創新機制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關鍵是時機。把更多的社會矛盾化解在“一把手”出面之前,變“事後處理”為“事前防范”、“事前排查”,方能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2011年3月,新疆各級黨委、政府將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黨政“一把手”工程,把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納入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作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領導幹部“一崗雙責”。

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郭永輝表示,構建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綜合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政府法制機構和人民法院牽頭,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及時把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有力地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新疆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化解瞭大量人民內部矛盾和涉法涉訴糾紛。

記者瞭解到,僅2011年,全區法院共建立巡回審判站、巡回辦案聯絡點1489個,廣大法官深入基層調處矛盾糾紛9616次、17466件,構建瞭人民法院與司法局,各審判庭與各鄉鎮、街道、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相互銜接配合的三級聯動協作機制,訴調對接組織網絡在促進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群眾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

2013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保監局聯合印發瞭《關於建立涉及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積極推進保險行業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

2013年,自治區綜治辦經過調研,向自治區領導呈送《關於推進新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研究意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截至2014年2月28日,全區調解處理817件醫療糾紛,調解成功率80%。

厚積薄發

當前,新疆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征地拆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領域的矛盾紛繁復雜,有的還相當尖銳,如果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後果不堪設想。這對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出瞭新挑戰。

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新疆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加大普法宣傳和道德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在法律框架內正確認識和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2010年以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70餘萬件,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7萬餘件次。同時政法各部門開展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化解瞭一批疑難案件,有效防止瞭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13年,全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86.94%,信訪總量、群體性事件以及“民轉刑”案件總數分別比2010年下降32.25%、31.05%、19.48%。

與此同時,新疆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群眾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排查調處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瞭一大批社會矛盾。2013年,新疆各族群眾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滿意度達88.69%,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各族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參與率持續提高,達86.68%,同比上升1.64個百分點。全區公眾總滿意度為88.01%,同比提高0.57個百分點,並穩步實現“四連升”。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平安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把糾紛化解在第一線,確保各族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長治久安。

今天,一個充滿朝氣、自強自信、後發趕超、平安和諧的新疆正呈現在世人面前。

(編輯:和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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